来源:南华期货
原加拿大对中国发起高额关税对菜系可能造成的影响
“8月26日,加拿大政府宣布,计划自今年10月1日起对所有中国制造的电动汽车征收100%的关税。”
截至目前,商务部回应加拿大此行为:“加方此举是典型的贸易保护主义,将扰乱全球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严重破坏全球经济体系和经贸规则,严重冲击中加经贸关系,损害两国企业利益。中方敦促加方立即纠正错误做法。中方将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坚决捍卫中国企业的正当权益。”且中方会依法依规对加拿大“采取的相关限制措施发起‘反歧视调查’,后续根据实际情况对加采取相应措施。”并考虑“根据国内相关法律法规,按照世贸组织规则,依法对自加拿大进口油菜籽发起反倾销调查。中方还将依国内产业申请,对加拿大相关化工产品发起反倾销调查。”
本年度加拿大菜籽的产量预估同比去年有所增长,而旧季结转库存在同期历史偏高水平,因此新年度按照加拿大预估来看,其菜籽出口量预估为750万吨左右,如果中国后续推进对加拿大菜籽的反倾销调查,则会对其出口和库存形成较大的压制。
但根据当前新闻来看,本次主要调查的产品为加拿大油菜籽,其压榨成品菜籽油及菜籽粕暂不受到影响,叠加近年来加拿大不断增加对菜籽压榨产能的投放,其产能可以支持额外的菜籽压榨用于出口需求。因此考虑后续如果加拿大油菜籽正式面临反倾销调查的情况下,其菜籽的出口需求可能会增加转化为其国内的压榨需求并出口压榨成品的可能。
根据中国及加拿大菜籽的历史进出口国别分析来看,加拿大菜籽出口中,一半去向均流通至中国,其中2009年后由于中国对加拿大的持续反倾销税征收,加拿大被动减少对中国的出口,但后续随着两国关系的好转,其出口比例有所上升。2018-2019年中加再次发生贸易摩擦,加拿大菜籽对华出口再次出现减少。但随着2022年后中加关系缓和,且加拿大菜籽产量明显恢复,其对中国的出口需求和出口比例迅速上升。
而观察中国的菜籽及菜油进口情况来看,中国对加菜籽的进口需求同样有一定刚性,虽然近年来我国开始逐步控制对进口国的依赖度,令进口来源国多元化,且增加了对初级压榨品的进口需求,以一定程度上减少对原材料的依赖度。除去2023/24年度菜籽极大丰产价格相对低廉,中国进行了大量的进口外,近年来我国对菜籽,尤其加菜籽的进口需求有逐步下降的趋势。
除此之外,由于2022年俄乌冲突之后,俄罗斯农产品出口被极大限制:且“从2024年7月1日起,欧盟将提高对来自俄罗斯和白俄罗斯的谷物、油籽及其衍生产品的关税,欧盟将大多数谷物的价格定在每吨90欧元(约97美元)左右,或其他产品价格的50%。“而俄罗斯方面则表示:“自2024年9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俄罗斯对油菜籽征收出口关税(税率为30%,但不低于每吨165欧元),以取代目前的临时出口禁令。对葵花籽征收出口关税(税率为每吨50%,但不低于3.2万卢布),葵花籽油和葵花粕征收浮动出口关税,延续之前的算法。”
因此,在以上新政策颁布前,我国就已经转向对俄罗斯进口大量的菜油产品,后续随着欧盟禁止进口俄罗斯菜油,预计会有更多的俄罗斯菜油可用于对中国的出口。且随着俄罗斯放宽对菜籽的出口禁令,中国同样有一定的菜籽进口替代可以从加拿大转向俄罗斯。
而关于国内菜粕,根据进口数据来看,加拿大曾经是中国进口菜粕的主要来源国之一。2017年之前,加拿大一直是中国进口菜粕的最大来源国,然而,由于中加关系的变化,尤其是2018年和2019年两国之间出现了政治和贸易争端,虽然没有明确的反倾销调查启动公告,但中国对加拿大菜籽和菜粕的进口采取了更加严格的检验和控制措施,导致中国对加拿大菜籽和菜粕的进口量下降。除此之外,由于澳大利亚的油菜籽和菜粕生产规模较大,但其与中国的贸易关系同样存在一定的问题,因此在加拿大供应不稳定的情况下,澳大利亚菜籽及菜粕通过出口至阿联酋,成为了中国进口菜粕的替代供应来源。近年来,阿联酋对中国的菜粕出口量有所增加。
关注过往历史,我国上一次对加拿大菜籽发起反倾销调查是在2009年,2009年11月,中国商务部宣布对原产于加拿大的进口菜籽进行反倾销调查。此次调查持续了大约一年左右。2010年,我国在反倾销调查的初裁中认定,进口自加拿大的菜籽存在倾销行为,这对中国国内产业造成了实质性损害。初裁后,中国对从加拿大进口的菜籽征收了临时反倾销税。税率在此时被确定在6.5%到13%之间。2011年初,中国商务部发布终裁结果,决定对加拿大菜籽征收5年的反倾销税。税率范围调整为6.5%到11%。
申请阶段:企业或相关方提出反倾销申请,主管部门在60天内决定是否立案调查。
调查阶段:包括通知相关出口国、启动调查,香飘飘中报亏损,新总裁杨冬云如何破局?并通过公告形式向公众披露。在公告发布后的60天内,不得采取临时反倾销措施。调查应在公告后12个月内完成,如果必要,可以延长6个月。
初步裁定阶段:在完全结束调查之前,调查当局如果初步肯定或否定有关倾销或损害的事实,可以对相关产品采取临时措施(临时措施只能在反倾销调查开始之日起60天后才能采取,实施期限一般不超过4个月,最长不超过9个月)。
终裁阶段:调查当局最终确认进口产品倾销并造成损害,从而对其征收反倾销税。如果征收反倾销税,数额不得超过倾销幅度,可以征收反倾销税直至抵消倾销损害,但最长不超过5年。
反倾销税一般不能追诉征收。但是,为了防止出口方在调查期间抢在进口方采取措施前大量出口倾销产品,反倾销守则也规定了在确实发生上述情况时,进口方当局可以对那些临时措施生效前90天内进入消费领域的产品追诉征收最终反倾销税。“
以上为反倾销整个过程和影响时间,由于当前依旧在政府发言阶段,尚未开始确立进行调查和审查。而根据补充解释来看,在开启反倾销调查之前的买船合同受到影响的可能性相对较小,但开始后如果企业开始大量补货则可能面临追溯的问题。
而根据我国对菜籽及菜油的消费需求和当前库存来看,近端我国的菜油库存水平及三大油脂水平以及菜籽库存水平均表现在相对高位。根据历史数据来看,我国对进口菜油的消费需求大约在月均20万吨左右,根据去年进口数据,其中俄罗斯每月对我国的出口供给约为10万吨,当前沿海菜油库存及菜籽折油库存约为50万吨,叠加来自其他国家如迪拜等地菜油的进口,我国商业库存可以保证约半年的菜油正常消费水平。
考虑到豆油当前的供给依旧较高,如果后续菜油价格持续保持较高水平,豆菜价差未来可能不利于菜油消费的情况下,其消费可能向豆油倾斜,叠加当前整个较高的植物油库存,对加拿大菜籽的反倾销调查会因为对未来担忧而上抬国内菜油价格的震荡区间,短期暂时不考虑触发类似2021年类似的单边上涨行情。
而对于菜粕,由于其对我国的蛋白消费贡献相对有限,且当前在豆粕供给极度充沛,单位蛋白价值极高的情况下,反倾销对国内菜粕的供需影响考虑更加有限。加之近期为菜粕消费淡季,考虑直到明年开春后,国内水产养殖开启,对菜粕的消费需求才会逐步上升。因此短期来看,其供给的阶段性偏紧更可能导致菜粕与豆粕间的价差有所收敛,但受制于整体蛋白粕充裕的供给及库存,近期出现连续单边上涨的可能性暂时考虑较低。菜粕供给边际的转紧,可能同样使得蛋白粕整体的价格震荡空间有一定程度的上抬。
根据具体数据来看,后续进口菜籽折粕及菜粕本身进口来看,刨去70%来自加拿大进口,我国菜粕每月供给量可能在10万吨附近。配合菜粕当前的表观消费每月20万吨和库存情况来看,我国菜粕商业库存约能保证半个月左右的使用量,后续随着菜粕供给的明显减少,其需求可能会被动减少,并抬升其对豆粕间的价差表现。
但后续反倾销对中国菜籽及压榨品的影响需要观察反倾销税的征收比例及政策延续时间,如若延续时间较长,则可能对后续国内进口菜籽供给产生更加深远的影响,可能导致菜系价格的更大幅波动并令菜系压榨品及其替代品之间的价差长期偏离平均水平。
申明:以上评论由南华期货农产品分析师周昱宇(Z0019884)提供。观点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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