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建筑面积测算的规定《房产测量规范》(GB/T 17986-2000)\x0d\房屋建筑面积测算的规定 《房产测量规范》(GB/T 17986-2000)(摘要) \x0d\一、计算全部建筑面积的范围 \x0d\1、永久性结构的单层房屋,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多层房屋按各层建筑面积的总和计算。 \x0d\2、房屋内的夹层、插层、技术层及其梯间、电梯间等其高度在2.20m以上部位计算建筑面积。 \x0d\3、穿过房屋的通道,房屋内的门厅、大厅,均按一层计算面积。门厅、大厅内的回廊部分,层高在2.20m以上的,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x0d\4、楼梯间、电梯(观光梯)井、提物井、垃圾道、管道等均按房屋自然层计算面积。 \x0d\5、房屋天面上,属永久性建筑,层高在2.20m以上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及斜面结构屋顶高度在2.20m以上的部位,按其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x0d\6、挑楼、全封闭的阳台按其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x0d\7、属永久性结构有上盖的室外楼梯,按各层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x0d\8、与房屋相连的有柱走廊,两房屋间有上盖和柱的走廊,均按其柱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x0d\9、房屋间永久性的封闭的架空通廊,按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x0d\10、地下室、半地下室及其相应出入口,层高在2.20m以上的,按其外墙(不包括采光井、防潮层及保护墙)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x0d\11、有柱或有围护结构的门廊、门斗,按其柱或围护结构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x0d\12、玻璃幕墙等作为外墙的,按其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x0d\13、属永久性建筑有柱的车棚、货棚等按柱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x0d\14、依坡地建筑的房屋,利用吊脚做架空层,有围护结构的,按其高度在2.20m以上部位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x0d\15、有伸缩缝的房屋,若其与室内相通的,伸缩缝计算建筑面积。 \x0d\\x0d\二、计算一半建筑面积的范围 \x0d\1、与房屋相连有上盖无柱的走廊、檐廊,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一半计算。 \x0d\2、独立柱、单排柱的门廊、车棚、货棚等属永久性建筑的,按其上盖水平投影面积一半计算。 \x0d\3、未封闭的阳台、挑廊,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一半计算。 \x0d\4、无顶盖的室外楼梯按各层水平投影面积一半计算。 \x0d\5、有顶盖不封闭的永久性的架空通廊,按外围水平投影面积一半计算。 \x0d\\x0d\三、不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 \x0d\1、层高小于2.20m以下的夹层、插层、技术层和层高小于2.20m的地下室和半地下室。 \x0d\2、突出房屋墙面的构件、配件、装饰柱、装饰性的玻璃幕墙、垛、勒脚、台阶、无柱雨篷等。 \x0d\3、房屋之间无上盖的架空通廊。 \x0d\4、房屋的天面、挑台、天面上的花园、泳池。 \x0d\5、建筑物内的操作平台、上料平台及利用建筑物的空间布置箱、罐的平台。 \x0d\6、骑楼、过街楼的底层用作道路街巷通行的部分。 \x0d\7、利用引桥、高架路、高架桥、路面作为顶盖建造的房屋。 \x0d\8、活动房屋、临时房屋、简易房屋。 \x0d\9、独立烟囱、亭、塔、罐、池、地下人防干、支线。 \x0d\10、与房屋室内不相通的房屋间伸缩缝。 \x0d\\x0d\成套房屋的建筑面积和共有共用面积分摊 \x0d\\x0d\一、成套房屋建筑面积测算 \x0d\(一)成套房屋的建筑面积 \x0d\成套房屋的套内建筑面积由套内房屋的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套内阳台建筑面积三部分组成。 \x0d\(二)套内房屋使用面积 \x0d\套内房屋使用面积为套内房屋使用空间的面积,以水平投影面积按以下规定计算: \x0d\1、套内使用面积为套内卧室、起居室、过厅、过道、厨房、卫生间、厕所、贮藏室、壁柜等空间面积的总和。 \x0d\2、套内楼梯按自然层数的面积总和计入使用面积。 \x0d\3、不包括在结构面积办的套内烟囱、通风道、管道井均计入使用面积。 \x0d\4、内墙面装饰厚度计入使用面积。 \x0d\(三)套内墙体面积 \x0d\套内墙体面积是套内使用空间周围的维护或承重墙体或其他承重支撑体所占的面积,其中各套之间的分隔和套与公共建筑空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等共有墙,均按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入套内墙体面积。套内自有墙体按水平投影的一半计算套内墙体面积。 \x0d\(四)套内阳台建筑面积 \x0d\套内阳台建筑面积按的规定计算。 \x0d\套内阳台建筑面积均按阳台外围与房屋外墙之间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其中封闭的阳台按水平投影全部计算建筑面积,未封闭的阳台按水平投影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x0d\\x0d\二、共有共用面积的处理和分摊公式 \x0d\(一)共有共用面积的内容 \x0d\共有共用面积包括共有的房屋建筑面积和共用的房屋用地面积。 \x0d\(二)共有共用面积的处理原则 \x0d\1、产权各方有合法权属分割文件或协议的,按文件或协议规定执行。 \x0d\2、无产权分割文件或协议的,可按相关房屋的建筑面积按比例进行分摊。 \x0d\\x0d\三、共有建筑面积的分摊 \x0d\(一)共有建筑面积的内容 \x0d\共有建筑面积的内容包括:电梯井、管道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等,以及为整栋服务的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的建筑面积,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x0d\共有建筑面积还包括套与公共建筑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水平投影面积一半的建筑面积。 \x0d\独立使用的地下室、车棚、车库、为多幢服务的警卫室,管理用房,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都不计入共有建筑面积。 \x0d\(二)共有建筑面积的计算方法 \x0d\整幢建筑物的建筑面积扣除整幢建筑物各套套内建筑面积之和,并扣除已作为独立使用的地下室、车棚、车库、为多幢服务的警卫室、管理用房、以及人防工程等建筑面积,即为整幢建筑物的共有建筑面积。 \x0d\(三)共有建筑面积的分摊方法 \x0d\1、住宅楼共有建筑面积的分摊方法 \x0d\住宅楼以幢为单元,依照第二点的方法和计算公式,根据各套房屋的套内建筑面积,求得各套房屋分摊所得的共有建筑分摊面积。 \x0d\2、商住楼共有建筑面积的分摊方法 \x0d\首先根据住宅和商业等的不同使用功能按各自的建筑面积将全幢的共有建筑面积分摊成住宅和商业两部分,即住宅部分分摊得到的全幢共有建筑面积和商业部分分摊得到的全幢共有建筑面积。然后住宅和商业部分将所得的分摊面积再各自进行分摊。 \x0d\住宅部分:将分摊得到的幢共有建筑面积,加上住宅部分本身的共有建筑面积,依照第二点的方法和公式,按各套的建筑面积分摊计算各套房屋的分摊面积。 \x0d\商业部分:将分摊得到的幢共有建筑面积,加上本身的共有建筑面积,按各层套内的建筑面积依比例分摊至各层,作为各层共有建筑面积的一部分,加至各层的共有建筑面积中,得到各层总的共有建筑面积,然后再根据层内各套内建筑面积按比例分摊至各套,求出各套房屋分摊得到的共有建筑面积。 \x0d\3、多功能综合楼共有建筑面积的分摊方法 \x0d\多功能综合楼共有建筑面积根据各自的功能,参照商住楼的分摊方法进行分摊。
不动产测绘 工作
。不动产测绘是测绘学科的重要部分,其测绘成果具有法律效力,按行业来看,从事不动产测绘与管理的部门和人员最多。不动产测绘所采用的理论、技术与方法和工程测量学的基本相同。
中文名 不动产测绘 外文名 Real estate surveying and mapping ?别 称 地籍测绘 归 类 测绘学科
测绘有那些证或考
工程测量员,摄影测量员,不动产测绘员,大地测量员
初级,中级,高级,技师,高级技师
概念不动产(俗称房地产)是指具有权属性质的地块和其上建筑物的总称。不动产与地籍有非常密切的关系。不动产测绘一般称地籍测绘。地籍有地理性功能经济功能、产权保护功能、土地利用规划和管理功能、决策与管理功能。按发展阶段可划分为税收地籍、产权地籍和多用途地籍。按特点和任务可划分为初始地籍和日常地籍。初始地籍是指在某一时期内,对其行政辖区内全部土地进行全面调查后,最初建立的册簿和地籍图。日常地籍是对土地分布、数量、质量、权属及其利用的动态变化进行修正和更新。按土地的分布可划分为城镇地籍和农村地籍。城镇地籍的对象是城镇,农村地籍的对象是城镇郊区及农村。前者一般采用1:500的大比例尺地籍图,后者一般采用1:2000 比例尺的地籍图。
地籍调查
地籍调查是对土地及其附着物的位置、权属、数量、质量和利用现状等基本情况进行的技术性工作。地籍调查的内容主要有:土地权属调查、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土地等级调查和房产调查。地籍测量是地籍调查的最重要的技术手段。地籍调查应遵循以下原则:实事求是的原则;符合地籍管理的原则;符合多用途的原则;符合国家土地、房地产和城市规划等有关法律的原则。地籍调查的程序包括调查准备,调查的组织方案和技术方案,收集资料,外业测量,内业工作,检查验收和成果整理。
地籍测绘
地籍测绘主要包括地籍控制测量、界址点测量和地籍图测绘。其技术与方法与工程测量学中的控制测量和地形图测绘基本相同。
地籍控制测量
地籍控制测量遵循从整体到局部、由高级到低级布设的原则,可分为基本控制测量和加密控制测量。基本控制测量分一、二、三、四等,可布设相应等级导线网和GPS网。地籍控制网的建立方法与工程控制网的相同,可采用常规地面测量方法、卫星定位方法以及卫星和地面测量技术的综合方法。
界址点测量
界址点是宗地的轮廓点。界址点坐标的精度可根据测区土地经济价值和界址点的重要程度加以选择。在我国,对界址点精度的要求也分为不同等级,最高为±5cm。界址点测量方法可采用工程测量学中的各种测量方法,也可用摄影测量方法。
地籍图测绘
地籍图是按一定的投影方法、比例关系和专用符号描述地籍及有关地物、地貌要素的图,是地籍的基础资料之一。地籍图覆盖整个国土,具有国家基本图的特性。
房产图测绘
房产图是全面反映房屋基本情况和权属界线的专用图件,也是房产测量的主要成果。按管理需要,分为房产分幅平面图(简称分幅图)、房产分宗平面图(简称分宗图)和房产分户平面图(简称分户图)。
房产分幅平面图
房产分幅平面图是全面反映房屋及其用地的位置和权属等状况的基本图,是测制分宗图和分户图的基础资料。分幅图可以在已有地籍图的基础上加房产调查成果制作,也可以以地形图为基础测制,还可以单独测绘。分幅图,上主要标示的地籍要素和房产要素有:控制点、行政境界、宗地界线、房屋.房屋附属设施和房屋维护物、宗地号、幢号、房产权号、门牌号、房屋产别、结构、层数、房屋用途和用地分类等。
分宗图
分宗图是绘制房产权证附图的基本图。分宗图是分幅图的局部图件,其坐标系与分幅图的坐标系一致。比例尺可根据宗地图面积的大小和需要在1:100~1:1000之间选用,可在聚酯薄膜上测绘,也可选用其他图纸。分宗图的测绘精度一般要求是分宗图地物点相对于邻近控制点的点位误差不超过0.5mm。
分户图
分户图是在分宗图的基础上绘制局部图,以一户产权人为单位,表示房屋权属范围内的细部图,以明确异产毗邻房屋的权属界线,供核发房屋产权证的附图使用。
面积量算
地籍测量中的土地面积量算是一种多层次的水平面积测算。例如:一个行政管辖区的总面积、图幅面积、街坊面积、宗地面积、各种利用分类面积以及土地面积的汇总等。土地面积量算方法有两种,即解析法与图解法。
解析法是根据实测的数值计算面积的方法,主要是坐标法,即按地块边界拐点的坐标计算地块面积。其坐标可以在野外直接实测得到,也可以是从已有地图上图解得到,面积的精度取决于坐标的精度。当地块很不规则,甚至某些地段为曲线时,可以增加拐点,测量其坐标。曲线上加密点越多,就越接近曲线,计算出的面积越接近实际面积。
变更测量
变更测量包括地籍变更测量、日常地籍测量、界址变更测量和界址的恢复与鉴定。
地籍变更测量
地籍变更测量是指在完成初始地籍调查与测量之后,为适应日常地籍测量的需要,使地籍资料保持现势性而进行的土地及其附着物的权属、位置,数量、质量和土地利用现状的变更调查。地籍变更的内容主要是宗地信息的变更,又包括更改和不更改宗边界地信息的变更两种情况。地籍变更测量包括地籍变更申请、地籍变更测量准备、变更地籍要素的调查和变更登记等流程。变更测量后,应遵循用高精度资料取代低精度资料,用现势性好的资料取代陈旧资料的原则,对有关地籍资料包括宗地号、界址点号、宗地草图、地籍调查表、地籍图、宗地图及其面积以及房屋的结构、层数、建筑面积等作相应的变更,做到各地籍资料之间的一致性、规范性和有序性。上述地籍变更完成后,才可履行房地产变更手续,在土地登记卡或房地产登记卡中填写变更记事,然后换发土地证书或房地产证书。
日常地籍测量
日常地籍测量主要针对的是未登记发证的土地或房地产的地籍测量。内容包括:土地出让中的界址点放桩和制作宗地图;房地产登记发证中的地籍测量;房屋预售调查和房改的房屋调查;工程验线;竣工验收测量;征地拆迁中的界址测量和房屋调查。
界址变更测量
界址变更测量是在变更界址调查过程中,为确定变更后的土地权属界址、宗地形状、面积及使用情况而进行的测绘工作。界址变更测量包括更改界址和不更改界址的界址变更测量,其中又分原界址点有坐标和没有坐标两种情况。它包括界址点检查和变更测量两个步骤。
界址的恢复与鉴定
界址点埋设有界标,若界标因人为的或自然的因素发生位移或遭破坏,需及时恢复。恢复界址点的放样方法同工程测量学中的方法,有直角坐标法、极坐标法和各种交会法。
依据地籍图或界址点坐标成果在实地确定土地界址是否正确的测量工作称界址鉴定。通常是在实地界址存在问题或者双方有争议时进行。如有坐标成果,且附有地籍控制点时,可采用坐标放样的方法鉴定。鉴界测量结果核对无误后,要报请土地主管部门审核备案。
发展历史
我国和埃及、希腊、罗马等文明古国都存在古老的地籍记录。当时的地籍是一种以土地为对象的征税簿册,这也就是税收地籍阶段。到了18世纪,土地利用更加多元化,出现了农业、工业、居民地等用地类型。测量技术的发展,使地块的精确定位、面积计算和图形描述成为可能。地籍的内容包含了土地及其上附着物的权属、位置、数量和利用类别。19 世纪,出现了城市地皮紧张和土地交易兴隆的状况,产生了在法律.上保护产权的要求,地籍又担当起产权保护的任务,产生了产权地籍。进入20世纪,由于人口增长及工业化等因素,地籍涉及房地产管理、土地开发整理、法律保护、财产征税等各种规划设计和政府决策,于是形成了多用途地籍。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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